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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徐世禎前年審理台肥公司拆屋還地案,因被告律師徐履冰認為時間不夠,要求延後庭期,他認為理由不充分拒絕,徐履冰事後不閱卷、不到庭辯論,他撰寫裁定書同意延期開庭,但直指律師態度高傲,因怠惰犧牲當事人權益,「期待徐履冰律師撰寫出曠世答辯書狀」。兩人事後在法庭發生口角衝突,徐履冰憤而依偽造文書、妨害名譽等罪嫌提告。處分書指出,徐世禎公開對徐履冰說,「我打聽過你的背景,你是記者出生,他們勸我不要跟你計較,不然你會發動媒體圍剿我」,又發函要求徐履冰當庭道歉。檢方認為,記者職業不涉及貶損之意,和妨害名譽要件不符,予以不起訴。徐履冰受訪時表示,「對處分不服,一定會再議」,他認為法院把開庭通知寄錯地址,有錯在先,法官又在庭上指責他動用媒體力量,難道不構成貶損嗎?徐世禎則說,律師不閱卷又不到庭,明顯不尊重法律和雙方當事人,若他提再議,「一定奉陪到底」,反提誣告、公然侮辱告訴。F3F6F08D8A53487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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