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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一、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7,870,000元,發行普通股2,787,000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月7日證櫃審字第10400369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。二、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,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: (一)公司名稱: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(二)所營事業如下:1.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.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.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4.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5.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6.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7.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8.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9.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研發、設計、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:1.晶圓測試板2.IC測試板3.技術服務與其他 (三)本公司所在地: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三路15號 (四)公告方式: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(五)訂立章程之年、月、日: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4年8月10日,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4年5月6日。 (六)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:董事7人,其中獨立董事3人,並設置審計委員會,任期均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 (七)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、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:1.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,787,000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。2.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%計418,000股供員工認購,其餘計2,369,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,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,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。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。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,擬依「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」規定辦理。3.現金增資發行價格: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,實際發行價格於辦理公開承銷時,依實際營運情形、當時股票市場狀況及投資人競價拍賣結果,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。4.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,其權利、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。5.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、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,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示,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,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,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 (八)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: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7,890,220元整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計30,789,022股,均為記名式普通股。 (九)增資計劃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。 (十)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。 (十一)股款代收機構:1.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南中壢分行2.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: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3.存儲專戶機構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 (十二)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:1.競價拍賣期間:105年3月4日至105年3月8日2.公開申購期間:105年3月14日至105年3月16日 (十三)繳款期間:1.員工認股繳款日期:105年3月18日至105年3月21日2.公開申購扣款日期:105年3月17日3.競價拍賣扣款日期:105年3月15日4.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:105年3月22日5.增資基準日:105年3月22日 (十四)主辦承銷商: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(十五)股務代理機構: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(十六)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:1.陳列處所: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。2.索取方式: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()查詢。 (十七)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,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股人之集保帳戶,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掛牌上櫃(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),屆時將另行公告。三、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()查詢。四、其他未盡事宜,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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