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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馬阿河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。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中天馬牧場前年運送明星動物河馬「阿河」,但牠在運送過程中跳出貨櫃車摔傷。天馬牧場業者把牠吊入小魚塭,卻又再次因吊孔斷裂摔傷牠,2天後死亡。台中市農業局認為張姓業者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中「故意使動物遭虐或傷害致死」,裁罰50萬元。張不服提告抗罰,主張阿河具有知名度,不可能故意加害牠。一審判張勝訴免罰,案經上訴,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定讞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為,張當時是為提供給阿河更好的修養環境,才整修水池,解剖報告顯示阿河「外觀檢查營養狀況良好」;且檢方也認定,張並非故意害死牠而不起訴處分。【中央社/台北10日電】台中天馬牧場的河馬「阿河」2年前跳車,飼主張姓男子遭台中市政府開罰50萬元。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張男免罰定讞。判決指出,天馬牧場在民國103年整修,把「阿河」暫移到苗栗縣安置,園區整修完後要載「阿河」回天馬牧場,「阿河」卻在運送途中跳車,摔落地面重傷。隔天,業者僱怪手要將「阿河」放入魚塭,卻因貨櫃吊口斷裂,「阿河」二度摔傷。兩天後,「阿河」在魚塭內死亡。台中市政府認為張男違法,無視動物安全保護,依動物保護法裁罰張男50萬元。張男提訴願遭駁回,為抗罰而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。法官認為張男並無故意虐待或傷害害死「阿河」,判決撤銷罰鍰。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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